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過去東京的居住面積狹小與屋價、租金的高昂是世界知名的;但現在香港在兩方面都已超過或至少已追上了。在華富,有住客五萬五千人,但全部面積只有三十四英畝,或九點七公頃。以全香港觀之,三分之一的家庭平均每人居住面積在三十五平方英尺(大約一坪)以下。目前的房租在中產階級居住的地區,三十坪大小,大約要每月五至六千港幣。香港及九龍的若干熱鬧商業區,同等面積的舖位,每月租金十萬港幣者已非鮮見。可以想見的,這個現象進一步地導致了許多的社會問題,以及就經濟觀點、更迫切的物價螺旋上升的問題。

本文乃試圖報導及分析,圍繞著前述主題的一些較深入與詳盡的事實,以供讀者參考。

《一》

完全可以想像得到,香港居住問題的根源是地小人多。而雪上加霜的是由一九七七年開始,香港人口的增長情形更是十分驚人。官方人口數字在七七年是四百五十一萬人,七八年是四百六十萬人,七九年是四百八十五萬人(不包括五萬四千名越南難民)。但實際的數字,依「遠東經濟評論」最近的估計,應該是在五至六百萬人之間。原因是「非法移民」的數字並未計入,但是由警方的遣返人數及「漏網率」估計,可以「合理地懷疑」必然十搬家公司分龐大。即使不計此一因素,單以七九年的數字看來,當年的本地人口淨增加數是兩萬四千人,但合法移民(減去港人移民外國的數字)高達十萬一千人。這個事實顯示了香港在人口問題上的特質是:移民是人口增加的主要因素,節育與家庭計劃解決不了迫在眉睫的問題。香港人很多,而且以後將更多。

由土地的數量上看,香港面積很小,而且由於條件的限制,前述五百多萬人還是居住在其中百分之十四-或者一百四十八平方公里-的土地上。這個面積只比原台北市區(不計北投、士林、內湖、南港、木柵、景美)搬家)大一倍,而原台北市區的人口(一九七七年)大約是一百三十萬人。由於適用土地早已使用,擴大適居地區的面積,要面臨許多困難,諸如剷山填海、建設基本設施與道路等,過去平均每年的增加數字不過數十英畝而已。

在供求律的作用下,香港人於是只有住得越來越擠,付的屋價或租金只有越來越高。

《二》

除了自然供給的限制,香港土地政策與地產業的一些特色也對市場上土地供給構成了進一步的限制。香港的土地都屬「官地」,私人只能擁有及轉讓其使用權,而非真正的土地所有權。除特殊情況外,使用權均是公開標售(「標售額」通稱地價)。在較早期,土地使用權的期限通常長達九九九年(亦有九十九與七十五年者),俗稱「永遠地」,因為千年後才到期,傳諸子孫可達數十代,與私有制下的土地幾無分別。不過如為公共設施所需、或土地違反規定之用途、欠繳土地稅項等,則政府亦可收回。但這多屬舊市區的土地。近年來,年期已縮短為七十五年,在某些情形下,甚至只有二十五年。新界土地則使用權一律在一九九七年六月廿五日到期。

使用權到期,依據昔時「租約」,分可續租與不可續租二種,但通常均可續租,較有顯著不同的是前搬家公司者要補舊地價與地價重估值(減去地上物估值)的差額,後者則不必重估地價,只支付新的每年租金或稱地稅(極低)。

此一土地政策理論上是所有權歸公,因而土地使用人獲得土地的代價應該比私有制下的地價為低;而且是政府而不是地主獲得地價因人口增加、經濟成長而上漲的部份。但在目前香港的土地供需情況下,並未能真正的達到上述目的。如前所述,香港政府是最大的土地(使用權)供應者,但是此等「官地」拍賣的總數量每年都十分有限。即使在過去四年,也分別只有三十八、三十四、五十七及九十五英畝(包括工業用地及住宅商業用地)。在此少量及穩定地推出供應的策略下,競爭情況更為白熱化。如僅觀察平均值:住宅用地拍賣價(每平方英尺、或三十六分之一坪)在一九七七年上半年是一四三元,下半年是二八六元;到了七九年上半年即升為一一七六元,下半年更漲到一七一六元。非工業(通常是商業)搬家地則由七七年上半年的每平方英尺二五三○元升到了七九年下半年的一萬零五百元。此二類土地的平均價格在三年中的漲幅分別是十二倍與四倍,即考慮各年土地在平均區段品質上可能差異,亦不可謂不驚人。在如此高價格下,通常拍賣各幅土地時,唯有實力雄厚的地產建築商才能問津。一般住戶甚至商戶,中小金業家都只有接受地產商的「服務」,而無選擇餘地。尤甚者,由於地價可以十年分期償付(現金通常是一成,去年九月後提高為二成現金加上第一期分期款),而且土地升值極速,地產商習慣手中積存若干「安全存量」的土地,往往新地未標到手,舊地不開始建築出售,短期間的供應量就愈加受到了限制,價格也就更受此等囤積居奇的影響。

就「經濟地租」的歸公來說,由於可續租的土地一般是不補地價,續租七十五年,新的年租或地稅在未來的七十五年中維持不變,是以至少在這一部份來說,是完全失敗了。而且由於土地的需求殷切,房價高昂,在目前即使只剩下十幾二十年使用權的土地,也有轉手興建商業大樓的例子,因而搬家公司一塊土地七十五年中可以轉手賺取「經濟地租」若干次的可能性就不可忽視了。

土地價格的高漲,乃是香港房價、租金飛升的最主要原因。因為在全部樓價中,建築費約佔二成(七九年),且由一九七七年至七九年地價漲了四至十二倍,但建築材料與工資的漲幅分別大約只有百分之五十與六十。即使觀察長期一些,由一九五三到七三年建築總成本漲了二倍,同時期房價每平方英尺面積平均漲了七倍,地價則漲了由一百倍(尖沙咀)到四百倍(北角)不等。前述結論似乎仍可成立。

一九七九年一年之中,房價漲幅即大約是一倍。到了去年十二月初的中下價住宅價格平均是每平方英尺八百港元,(即三十坪不足賣六百萬元新台幣),商場-而且不是在最熱鬧的地段--則是三千元。因而中等的住宅租金隨而上漲到平均每呎五元,店舖(銅鑼灣)五至六十元,辦公樓(中區)每呎十八元。(紐約也只有十四元,新加坡更只有六元。均指港幣每呎價。)漲幅均在一倍以上。

如同時考慮到香港有三分之二的家庭每月收入在二千元以下,以及如此高昂的店租勢必轉嫁到物價上的事實,那問題的嚴重性就更顯然可見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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