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一名陳姓建築業者因積欠1百餘萬元貨款,被欠款公司委託男子賴清科查訪,賴嫌將業者約出後私下強行將他押住一間餐廳,並脅迫業者簽下本票及切結書,陳姓業者懼於淫威迫不得已照辦,10日警方將搬家公司賴嫌逮到案,訊後依恐嚇罪及強制罪嫌移送法辦。

 

警方說,陳姓被害人因為購買搬家水電材料積欠110萬元的貨款,水電材料公司因為苦等不到貨款,於是委託賴清科前往瞭解積欠貨款情形與現況。

 

賴嫌受託後將被害人約出,竟然將被害人強押到一間餐廳,搬家公司威脅被害人必須簽立面額合計共110萬元的4張本票並簽搬家下切結書,否則將毆打被害人直到他還錢為止。

 

陳姓被害人心生恐懼深怕賴嫌真的動手打人,無奈之下只好乖乖簽下搬家公司本票及切結書,待賴嫌感到滿意放他走後,他深怕日後要持續過著飽受威脅日子,當下決定向警四分局報案。

 

警四分局員警獲報後循線將賴清科逮捕到案,賴嫌辯稱只有受託前往瞭解,但由於他的行徑過於張狂,當天的舉動早就被其他人目擊,加上被害人指證歷歷,警方訊後依恐嚇、強制二罪嫌移送台中地檢署偵辦。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angel080508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0) 人氣()